4 组织环境/4.3 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

4.3 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

组织应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,以确定其范围。

确定范围时组织应考虑:

a) 4.1所提及的内、外部问题;

b) 4.2所提及的合规义务;

c) 其组织单元、职能和物理边界;

d) 其活动、产品和服务;

e) 其实施控制与施加影响的权限和能力。

范围一经界定,该范围内组织的所有活动、产品和服务均需纳入环境管理体系。

范围应作为文件化信息予以保持,并可为相关方所获取。

【标准理解】

(1)组织应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,以明确其适用性和边界。

(2)环境管理体系范围通常包含以下信息:组织名称(如XX公司等)、组织地址、具体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(如XXX产品设计,生产和销售等活动)、以及涉及的支持过程(如人力资源,采购,行政,IT)等。

(3)确定适用性时,条款4-10均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删减。

(4)在确定环境管理体系范围时,应以4.1和4.2的输出信息,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,组织内部架构和物理场所,以及组织实施控制与施加影响的权限和能力(如可以将外部供方的管理纳入到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之内),作为输入信息,以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范围符合组织的需求。

(5)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,应进行文件化,如果组织有管理手册,可以放入管理手册中。

【行动要点】

(1)建立EHS范围管理过程。

(2)形成书面的《EHS范围管理流程》或《EHS范围管理程序》,明确环境管理体系范围确定流程和要求。

(3)按照《EHS范围管理流程》或《EHS范围管理程序》,对环境管理体系范围进行确认、评审和更新,并输出相应的记录。

【输出文档】

(1)《EHS范围管理流程》或《EHS范围管理程序》(可选)。

(2)书面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。

【审核要点】

(1)是否有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进行确定,并能提供书面的记录。

(2)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是否与4.1和4.2的输出信息,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,组织内部架构和物理场所,以及组织实施控制与施加影响的权限和能力存在不一致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