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ATF 16949: 2016 补充条款:5.1.1.1 公司责任

5.1.1.1 公司责任

组织应明确并实施公司责任方针,至少包括反贿赂方针、员工行为准则以及道德准则升级政策(“举报政策”)。

【标准理解】

(1)5.1.1.1是在ISO 9001: 2015,5.1.1的基础上进行的补充,因此要理解本条款的要求,同样必须先要理解5.1.1的要求。

(2)在上一篇文章,已经详细讲述的5.1.1的理解和实施,主要涉及到组织最高管理者必须参与或指挥的一些事项,以此来证实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和承诺。因此补充条款5.1.1.1所要求的事项,同样最高管理者必须参与或亲自指挥。

(3)公司最高管理者必须明确组织的责任方针,相关内容可以整合到组织的质量方针(5.2)中。

(4)组织责任方针的内容至少包含反贿赂方针、员工行为准则以及道德准则升级政策(“举报政策”),这些内容的实施和落地要求,可以整合到人力资源管理过程(7.2和7.3),沟通管理过程(7.4),采购和供应链管理过程(8.4),顾客沟通管理过程(8.2.1)中。

【行动要点】

(1)建立领导和承诺管理过程。

(2)形成书面的《领导和承诺管理流程》或《领导和承诺管理程序》,明确公司责任方针相关的确定,落地实施等要求。

(3)按照《领导和承诺管理流程》或《领导和承诺管理程序》,最高管理者明确公司职责方针,并按照其他过程对方针中的内容进行落地和实施,输出相应的记录。

【输出文档】

(1)《领导和承诺管理流程》或《领导和承诺管理程序》。

(2)公司责任方针(包含反贿赂方针、员工行为准则以及道德准则升级政策等)。

(3)公司责任方针的培训、宣导和沟通记录等。

【审核要点】

(1)访谈最高管理者,是否参与公司责任方针的确定和评审相关工作。

(2)验证公司责任方针是否有最高管理签字批准。

(3)验证公司质量方针,相关管理制度(如员工手册)是否有整合公司责任方针的相关内容。

(4)公司责任方针是否有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,能否提供相应的培训记录。

(5)公司责任方针是否有沟通到相关方,如顾客,供应商等,能否提供相应的沟通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