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ATF 16949: 2016 补充条款:7.1.3.1 |
7.1.3.1 工厂、设施及设备策划 组织应使用多方论证的方法,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缓解方法,来开发并改进工厂、设施和设备的计划。在设计工厂布局时,组织应: a) 优化材料的流动和搬运,以及对空间场地的增值利用,包括对不合格品的控制,并且 b) 在适用时,便于材料的同步流动。 应开发并适时对新产品或新操作的制造可行性进行评价的方法。制造可行性评估应包括产能策划。这些方法还应适用于评价对现有操作的提议更改。 组织应保持过程有效性,包括定期风险复评,以纳入在过程批准、控制计划维护(见第 8.5.1.1条)及作业准备的验证(见第 8.5.1.3 条)期间做出的任何更改。 制造可行性评估和产能策划的评价应为管理评审的输入(见 ISO 9001 第 9.3条)。 注 1:这些要求应当包括对精益制造原则的应用。 注 2:这些要求应当应用于现场供应商活动,如适用。 |
【标准理解】
(1)本条款7.1.3.1是对ISO 9001: 2015,7.1.3的补充条款,对基础设施中的工厂、设施及设备策划要求进行补充。
(2)ISO 9001: 2015仅要求,根据4.1,4.2和6.1输出的风险和机遇(决策层面风险管理),确定(或规划)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基础设施,并提供和维护这些基础设施。
(3)IATF 16949: 2016的补充条款7.1.3.1要求,根据6.1.2.1/6.1.2.2/6.1.2.3输出的产品质量风险和处置方法(执行层面风险管理),定期编制和优化工厂、设施及设备计划。
(4)在设计和优化工厂布局时,应考虑本条款a)和b)的要求。
(5)IATF 16949: 2016的补充条款7.1.3.1还要求,在有新产品(或新项目)时,或者原有产品(或项目)有涉及到操作的变更(如过程批准、控制计划维护及作业准备的验证期间做出的任何更改)时,应参考相关的DFMEA和PFMEA(项目层面的风险管理),在现有的工厂、设施及设备计划下,进行制造可行性评估(包括产能策划)。制造可行性评估(包括产能策划)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出资料。
(6)组织应定期对工厂、设施及设备策划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评价。
【行动要点】
(1)建立基础设施管理过程。
(2)形成书面的《基础设施管理程序》或《基础设施管理流程》,明确工厂、设施及设备策划流程和要求。
(3)按照《基础设施管理程序》或《基础设施管理流程》,编制和优化工厂、设施及设备计划,适宜时,进行制造可行性评估(包括产能策划)。
【输出文档】
(1)《基础设施管理程序》或《基础设施管理流程》。
(2)工厂、设施及设备计划,以及优化计划。
(3)制造可行性评估(包括产能策划)记录。
(4)工厂、设施及设备策划过程的有效性评价记录。
【审核要点】
(1)是否定期编制和优化工厂、设施及设备计划和改进计划。
(2)在有新产品(或新项目)时,或者原有产品(或项目)有涉及到操作的变更(如过程批准、控制计划维护及作业准备的验证期间做出的任何更改)时,是否有进行制造可行性评估(包括产能策划)。
(3)是否定期对工厂、设施及设备策划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评价。
(4)验证管理评审输入资料是否包括制造可行性评估(包括产能策划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