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ISO/IEC 42001: 2023标准正文部分的谬误辨析与实施详解
第六节 策划
6 策划
6.1 应对风险和机会的措施
6.1.2 人工智能风险评估
组织应规定并建立人工智能风险评估过程,该过程应:
a) 参考并符合人工智能方针(见5.2)和人工智能目标(见6.2);
注:在评估作为6.1.2d)1)中的后果时,组织能利用6.1.4所述的人工智能系统影响评估。
b) 在策划上使重复的人工智能风险评估能够产生一致、有效和可比较的结果;
c) 识别有助于或妨碍实现人工智能目标的风险;
d) 分析人工智能风险,以便:
1) 评估如果确定的风险成为现实,将对组织、个人和社会造成的潜在后果;
2)酌情评估已识别风险的现实可能性;
3) 确定风险等级。
e) 评价人工智能风险,以便:
1) 将风险分析结果与风险准则(见6.1.1)进行比较;
2) 对评估的风险进行优先排序,以便进行风险应对。
组织应保留有关人工智能风险评估过程的文件化信息。
谬误十一:内容不是画蛇添足,就是残缺不全
(1)在编写本条款内容时,由于将原本属于本条款的部分内容错误地放到了6.1.1中(见谬误十),因此导致本条款是不完整的,在理解和实施本条款的时候,需要结合6.1.1中的相关内容(见谬误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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