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ATF 16949: 2016 补充条款:7.1.5.3

7.1.5.3 实验室要求

7.1.5.3.1 内部实验室

组织的内部实验室设施应有一个确定的范围,包括其从事所要求的检验、试验或校准服务的能力。该实验室范围应包括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。实验室至少应为以下事项明确规定并实施要求:

a) 实验室技术程序的充分性;

b) 实验室人员的资格;

c) 产品试验;

d) 正确执行这些服务的能力,可追溯到相关过程标准(例如:ASTM、EN 等);如果没有可用的国家或国际标准,组织应明确并实施一个验证测量系统能力的方法;

e) 顾客要求,如有;

f) 对有关记录的评审。

注:通过 ISO/IEC 17025(或等效标准)第三方认可可以证明组织内部实验室符合这个要求。

7.1.5.3.2 外部实验室

为组织提供检验、试验或校准服务的外部/商业/独立实验室应有一个确定的范围,包括其从事所要求的检验、试验或校准的能力,并且:

-实验室应通过 ISO/IEC 17025 或等效的国家标准的认可,认可(证书)范围应包括相关检验、试验或校准服务;校准证书或试验报告应包含国家认可机构的标志;或

-应有证据证明该外部实验室可以被顾客接受。

注:这些证据可以通过顾客评估来证实,或由顾客批准的第二方机构评估,来证明该实验室满足了 ISO/IEC 17025 或等效国家标准的意图。第二方机构评估可由评估实验室的组织,采用顾客批准的评估方法进行。

当某一设备没有具备资格的实验室时,校准服务可以由设备制造商进行。在这种情况下,组织应确保第 7.1.5.3.1 条中的要求得到满足。

校准服务的采用,除了由具备资格的(或顾客接受的)实验室提供的以外,需要时,可能需要获得政府监管机构的确认。

【标准理解】

(1)本条款7.1.5.3是对ISO 9001: 2015,7.1.5的补充条款,是针对实验室(包括内部实验室和外部实验室)的特定要求。

(2)组织应明确内部实验室检验、试验或校准服务的范围,包括服务范围(如化学试验、金相试验、尺寸检验、物理试验、电性能或可能性试验等),相应的设施清单,以及相应的方法和标准清单等。

(3)组织应建立内部实验室管理规范,其内容应至少涵盖7.1.5.3.1 a)-f)的要求。

(4)内部实验室通过ISO/IEC 17025:2017(或CNAS-CL01:2018)认证,直接可以证明符合7.1.5.3.1的要求。

(5)当内部实验室无法提供某些试验或校准服务,需要选择外部服务时,应按照7.1.5.3.2 外部实验室的要求进行管控。

(6)选择的外部实验室应通过ISO/IEC 17025:2017(或CNAS-CL01:2018)认证,或者能够证明所选择的外部实验室是被顾客接受的。

【行动要点】

(1)建立监视和测量资源管理过程。

(2)形成书面的《监视和测量资源管理程序》或《监视和测量资源管理流程》,明确内部实验室和外部实验室的管理流程和要求,引出《实验室管理规范》。

(3)按照《监视和测量资源管理程序》或《监视和测量资源管理流程》和《实验室管理规范》,对内部和外部实验室进行管理,并输出相应的记录。

【输出文档】

(1)《监视和测量资源管理程序》或《监视和测量资源管理流程》。

(2)《实验室管理规范》,试验作业指导书,实验人员资质证明等。

(3)内部实验室检验、试验或校准服务的范围。

(4)外部实验室资质证明等。

【审核要点】

(1)是否有输出《实验室管理规范》,并明确了本条款7.1.5.3的要求。

(2)是否有明确内部实验室检验、试验或校准服务的范围,包括服务范围(如化学试验、金相试验、尺寸检验、物理试验、电性能或可能性试验等),相应的设施清单,以及相应的方法和标准清单等。

(3)是否有明确内部实验室人员的资质,相关人员是否能够提供相关资质证明。

(4)内部实验室的相关试验,是否有制定操作指南。

(5)是否有明确外部实验室的资质要求,如通过ISO/IEC 17025:2017(或CNAS-CL01:2018)认证,或者外部实验室是被顾客接受的。

(6)抽查外部实验室的资质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