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ATF 16949: 2016 补充条款:7.2.4 第二方审核员能力

7.2.4 第二方审核员能力

组织应证实从事第二方审核的审核员的能力。第二方审核员应符合顾客对审核员资质的特定要求,并证实最少具备以下核心能力,包括了解:

a) 汽车审核过程方法,包括基于风险的思维;

b) 适用的顾客特定和组织特定要求;

c) ISO 9001 和 IATF 16949 中适用的与审核范围有关的要求;

d) 适用的待审核制造过程,包括 PFMEA 和控制计划;

e) 与审核范围有关的适用的核心工具要求;

f) 如何计划审核、实施审核、编制审核报告并关闭审核发现。

【标准理解】

(1)IATF 16949: 2016,7.2.4是对ISO 9001: 2015,7.2的补充条款,主要针对第二方审核员的能力和培训要求,明确了第二方审核人员相关能力具体内容。

(2)这里的第二方审核员主要是审核组织供应商的相关审核人员。

(3)第二方审核人员必须应具备a)至f)所述能力。

【行动要点】

(1)建立人力资源管理过程。

(2)形成书面的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》或《人力资源管理程序》。

(3)在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》或《人力资源管理程序》明确第二方审核员能力要求。

(4)按照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》或《人力资源管理程序》对第二方审核员的能力进行管理。

【输出文档】

(1)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》或《人力资源管理程序》。

(2)第二方审核人员名单,及其能力证明。

(3)能力培训教材,培训签到记录,培训考核记录等。

【审核要点】

(1)是否在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》或《人力资源管理程序》中明确了第二方审核人员的能力要求。

(2)是否能够第二方审核员人员名单。

(3)能否提供第二方审核员的能力培训记录或能力证明。